首页 · 新闻 · 县区 · 图片 · 视频 · 财经 · 体育 · 时尚 · 娱乐 · 旅游 · 休闲 · 交友  
  房产 · 汽车 · IT · 商界 · 文化 · 教育 · 健康 · 团购 · 黄页 · 人物 · 小记者 · 论坛  
城中区·柳北区·鱼峰区·柳南区·柳江县·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
·
柳州新闻网
·新闻搜索:
 
首页 >> 教育 >> 正文
孩子在校时因故死亡,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2006-07-05 11:40:14 阅读: 来源:柳州晚报
   记者 楚倩 通讯员 宁冰报道: 近年来,随着校园内学生伤害事故的增多,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有关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等问题,正日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日前,一位姓周的女士致电12355热线电话咨询时谈到,自己的儿子在学校里与同学打架时被对方用刀具捅死,她认为,既然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学习,在校期间孩子造成伤亡的,学校应承担责任。那么,对于这类发生在学校内的学生伤害事件,在法律规定上是如何处理的,除了致其儿子死亡的凶手应负赔偿责任外,学校是否也应当负赔偿责任呢?
    接热线的市中院刑一庭的志愿者回答:依照教育部发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学生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学生致他人人身损害。如果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过程中没有尽到责任和注意义务,就可以认为学校在主观上存在故意、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错,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周女士儿子的死亡是由于他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所造成,首先应由犯罪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次,如果她能提供证据证明学校在安全保卫、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制度上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导致了本案的发生,那么可以认为学校在管理上存在过错,就可以要求学校给予相应的赔偿;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进行处理,周女士可以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其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许文瑛    
相关链接:
· 卫生和教育部门联手狠抓学校食堂卫生 2006年08月14日 11:21
· 市教育系统“带线索查书包走工程”26所学校有问题 2006年08月14日 10:57
· 市教育系统“带线索查书包走工程” 26所学校有问题 2006年08月14日 10:41
· 卫生和教育部门联手狠抓学校食堂卫生 2006年08月14日 10:39
· 北京28名学生状告培训学校涉嫌欺诈招生 2006年08月13日 12:41
· 学校在高三学生钱包中发现避孕套 将其开除 2006年08月13日 12:19
· 新义务教育法9月实施 学校不得开除中小学生 2006年08月13日 12:16
· 耶鲁大学校长不带研究生的启示 2006年08月10日 21:26
· 中加学校今年毕业生大多被加拿大录取 2006年08月09日 19:48
· 浙大易帅背后暗涌大学校长换届大潮 2006年08月09日 18:58
主管: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中共柳州市委外宣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
柳州日报社版权所有  桂ICP备06006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