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一:非法采矿点已将山体破坏。
 图二:执法人员一到,采矿者就不见了踪影。
大理石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却收不到任何税费,这就是柳江县里高镇“捧着金饭碗讨饭吃”的现状。因为这些“产值”都是由没有任何手续的非法采矿点创造的,这些非法采矿点不仅把国家的资源占为己有,还造成了自然景观、生态环境的破坏。
昨天,记者去柳江县里高镇采访时,沿路远远就看到,一些山体已被采石破坏得非常严重,成了“秃头”,白茫茫的一片。记者在该镇国土资源等部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来到驼子山一个非法采石点,发现整个驼子山已被采石者削得体无完肤,一些石头就像掉在山上,稍一动,就会从山顶滚下来。此时,空压机正在发出“隆隆”的响声,操作的采石工人看到有人来,就立即关停,一下子消失了踪影。正围在石头边的几个工仔一见有人来,以为是执法人员,便说自己是买石,而不是采石的。 采石现场,放着两台空压机、一台柴油机,以及铁钻等一批采石工具。据一位工仔说,他经人介绍在此做工已一个星期了,老板现在不在,具体去哪里,他也不清楚。
柳江县国土资源局里高国土资源所所长韦国敏告诉记者,里高镇大理石、方解石矿产资源丰富,特别是大理石“金钱花”“木纹王”等品种是大理石中的极优品,在国际市场上走俏。这些矿区早期是由群众自发开发的。由于早期监管不到位,形成了散、乱、多的恶性局面,目前28个采矿点均无安全许可证,仅有3家有采矿许可证。这给当地的经济秩序、群众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一是由于无证非法开采,国家和地方各种法定税费严重流失;二是采矿点没有制度约束,随意乱采,对当地自然景观、生态环境造成了永久性破坏;三是这些采矿点安全意识淡薄、私藏炸药,不时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
这些情况让当地群众和里高镇政府忧心忡忡,里高镇政府根据群众反映和镇人大代表的要求,多次组织力量对这些非法采矿点进行整治,但因镇政府没有具体执法权,因此打击收效甚微。
里高镇副镇长梁伟良说,为了解决执法权不足的问题,镇政府多次向上反映,引起了县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重视。由县领导带队,国土、公安、工商、安监、林业、司法等多个部门对非法采矿点联合执法,仅去年就已进行了4次,最近一次在去年11月,没收了一批设备。但由于这些非法采矿者流动性强,设备简单,执法部门前脚刚走,他们又卷土重来。 非法采矿点给国家矿产资源造成的损失有多少?据里高镇政府统计,这些矿点年开采大理石方料约5000立方米,加工大理石饰面材6万平方米,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年应创税利300万元以上,还不包括应上缴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但这部分利益都白白地流失了。里高的优质大理石资源储量在4000万立方米以上,市价每立方米600元-800元,这些矿业资源有着巨大的经济潜力,但非法矿点破坏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对于这种现状,里高镇认为这主要是“管理权责不明确,管理体制混乱造成的”。《矿产资源法》第3条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并且“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变化”。《广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8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察、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主要部门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做好矿产资源勘察、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里高镇希望能够和有关部门一道,对里高矿区做好综合管理,一方面加强保护,一方面合理开发,按照“国家所有、有偿使用、持证勘采、保障安全、依法经营”的原则开发里高优质的大理石资源。
目前,该镇正在引进一家投资2000万元的正规石材公司,希望这样能对非法采矿有所遏制。
日报记者 闫友明 李斌 报道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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