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周日任 记者 赖柳生报道:11月28日,家住柳南区东苑小区的刘女士,经诊疗后从工人医院出院。作为我市首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者,当时她只缴纳了120元的居民参保费,在出院时却享受到2000多元的医保基金。由此,刘女士成为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运行以来,第一个享受居民医保带来好处的人。 刘女士今年49岁,爱人在一家工厂上班,她一直没有固定工作。今年10月,我市居民医保开始启动,刘女士是社区最早报名登记参加居民医保的人。 天有不测风云,在刘女士参加居民医保仅一个多月后,她就身患重疾。她到医院一检查,发现患有甲状腺肿瘤,必须住院开刀治疗。刘女士在工人医院住院治疗,10多天后,她的病情有了好转,出院时一共花去5000多元。 按照居民医保待遇,统筹基金支付的比例,工人医院是定点的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40%,刘女士这次住院享受医保基金约2000元。对于家境并不富裕的她来说,无疑帮助很大。 新闻链接 居民参保缴费标准 我市居民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其中那些属于低保对象的居民、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人,个人不缴费,政府全额补助180元。其他成年居民参保,个人缴纳120元,政府补助60元。而未成年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其中属于低保对象的居民、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政府补助80元,其他参保居民,个人缴纳25元,政府补助55元。 住院起付标准 成年居民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50元,一级以下社区定点卫生服务机构100元;自第二次住院起,每次起付标准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一级以下社区定点卫生服务机构50元。未成年居民每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均为100元。门诊起付标准:参保居民患有门诊大病病种中的一种或以上的,年度内门诊起付标准只累计支付一次。成年居民起付标准为:400元;未成年居民起付标准为:8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的比例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4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一级定点医疗机构60%,一级以下社区定点卫生服务机构7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年度累计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