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书厚 许寒秋 查处重点:突出交通违法,车辆超标暂搁 在这次整治中,交警部门查处的重点是电动车四类违法行为:闯红灯、超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对超标电动车的查处暂未进行。 在昨天的整治中,交警部门查处了一大批违法电动车,其中城中交警大队查处了87辆违法电动车,暂扣了5辆违法电动车;柳南交警大队查处了120辆违法电动车,暂扣10辆电动车。对这些违法电动车,交警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主处以50元罚款。对一些因违法被拦,又无法提供任何证件的电动车,交警部门还进行了暂扣,以作进一步处理。 查处直击:被查了还不知怎么走 上午9点多钟,记者来到三中路口,看到交警部门已拦下了近10辆违法行走的电动车,而被拦下电动车的车主则都站在一旁,等候交警对他们进行现场处罚。记者了解到,在被交警拦下的电动车中,大部分都是因走机动车道被拦的。 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去年购买电动车,现在每天都要骑电动车从东台路到北站路上班。昨天上午,他驾车沿着非机动车道来到解放南路。在遇到前方有红灯时,他就在路口停了下来。绿灯一亮,因要到北站路,他就驾车左转,随着机动车转入北站路,结果才走了不到10米,一名交警就示意他把车停到一边。 “我明明没有闯红灯啊!”王先生疑惑地问交警。 “你是没有闯红灯,但你是走机动车道了。”交警回答。 “可我要到北站路,转弯处就是机动车道,不走机动车道怎么转?”王先生不解。 对此,城中交警大队一负责人告诉记者,三中路口是一个循环的十字路口,电动车除了要走非机动车道外,要转弯都不能随机动车一同沿机动车道转弯,即不能斜穿十字交叉处,亦即不能走对角线到达对应车道,而要过两道斑马线。比如,从三中路非机动车道到友谊路非机动车道,就需要先经过北站路口的斑马线,接着再经过解放南路口的斑马线,这才可以进入友谊路非机动车道。尽管如此对电动车来说是麻烦了点,但却是对车主自身安全的保证。 听了交警这么解释,王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确实违法了,交了50元罚款。 被罚声音:非机动车道不好走 上午10点多钟,一名女子驾着一辆红色电动车从银仔山隧道机动车道驶出后,直接想左拐进入航银路,被交警拦下。 “我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过银山隧道的时候,我看非机动车道上都没有人走,所以就跟着机动车走了……”被民警拦下后,这名姓李的女子有些不解。她告诉记者,她住在箭盘山一带,准备到航银路一带的加油站,平时到这里都是直接左拐驶入航银路,从来都没想过要沿着非机动车道再往前走50米后,再从人行横道推行电动车过马路。 “非机动车道太窄了,一点没好走!”和小李一样,覃先生也因为没有按规定车道行驶而被处以50元处罚,对此他颇有些意见。覃先生说,他经常驾着电动车满城跑业务,“我当然也明白要按规定车道行驶,只不过市内大部分的非机动车普遍都不够宽!” 不少电动车主对此表示认同。等待处罚的周小姐说,城市道路越修越宽,但非机动车道好像越修越窄。交通秩序不好不仅是电动车造成的,汽车的过度发展才是交通压力的主因。汽车、电动车都要有所限制才是最好的办法,同时还要提高驾车者的素质。 查处效果:突击难以有效 需要长期引导 一位姓刘的电动车主告诉记者,一方面他希望交警部门尽快对电动车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以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另一方面,作为电动车主,他又担心交警部门限制或禁止电动车上路,这对他来说,将意味着今后要挤公交车上下班。 但从昨天交警部门的整治行动来看,他心里“有谱”了。他觉得只要你不要违法行驶,交警部门就不会拦你,处罚你,即使是驾驶超标电动车。 刘先生还说,目前我市电动车违法行走,已经成为了不少车主的习惯,交警部门要想通过一次整治就达到实效,是难以达到的。因此整治电动车违法行为,不应当只是一种形式,而应当长期地开展下去。同时,交警部门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更为人性的措施,对电动车进行规范法管理。 虽然有数据显示,电动车是引发了不少交通事故,但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显然不在电动车本身,而在电动车的驾驶者。因此,整治电动车,关键还是人的问题。这就说明整治电动车不能“一刀切”,需要交警等相关部门进行长期有效的引导和规范管理。作为电动车主本身,更要反思自己的行为,顾全大局,养成一种良好的驾驶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