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两位市民在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包河分局办理业务。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条例规定,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