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玉林,河北省完县人,1953年11月出生,汉族,中专文化,中共党员。二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水上派出所代理政治教导员。2000年12月30日21时40分,在工作中被罪犯持枪杀害。
赵玉林于1972年12月至1979年3月,在部队服役;1979年4月至1979年11月,在柳州市搪瓷厂当工人;1979年12月至1986年5月,任柳州市公安局柳东派出所民警;1986年6月至1990年9月,任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侦查员;1990年10月至1998年3月,任柳州市公安局纪委监察室纪检员;1998年4月至牺牲前,分别任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政秘科副科长、科长、水上派出所代理政治教导员。
赵玉林朝气蓬勃,进取心强,干一行,爱一行。参加公安工作后,当过派出所治安民警、内勤,也当过侦查员、纪检员、政工领导干部,不论在哪一个岗位,他总是虚心好学,勤于钻研,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他爱憎分明,临危不惧。1992年,赵玉林被派到天马派出所协助开展“严打”斗争。一天深夜,他在从派出所回家的路上,碰到一个喝得酩酊大醉的人正在滋事,为周边群众的安全着想,赵玉林立刻上前制止。没想到醉汉把手中的啤酒瓶往地上一砸,然后拿着比匕首还锋利的烂酒瓶就朝赵玉林的颈部刺来,由于躲闪不及,赵玉林的脖子被酒瓶深深地割开个口子。他强忍着伤痛,奋力将醉汉制服,并及时向派出所报告,等同志们赶到现场时他才到医院接受治疗。医生告诉他,只差1厘米就割到颈部主动脉,太危险了。
赵玉林坚持原则、坚持正义、主持公道,总是把党和人民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任纪检员时,他直接参与办理的案件,来自各方面的压力都很大,有直接当面说情的、有递条子的,请他向领导“疏通”一下,从轻处理的。但赵玉林始终顶住压力,坚持原则,坚持以事实为重,认真收集证据,反复调查,使每一起案件得到圆满结案。他工作积极肯干,常常以单位为家。就是那次脖子被刺伤后,他还总是惦记着纪委的工作,没等伤情完全好转就偷偷地离开医院回到单位,和同志们一起投入工作。这次受伤给他留下了后遗症,他的脖子不能自由活动和扭转,给他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但赵玉林从未因此而影响工作。
1996年7月19日,柳州市发生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赵玉林的家也被淹了,但他舍小家,顾大家,一直坚持在局里参加抗洪抢险战斗。当时柳北分局和刑侦支队驻地都被洪水淹了,坚守岗位的民警出不来,赵玉林负责给这两个单位送水和食品。他不辞辛劳,接连装卸了8个车次的食品,确保同志们不受饥渴。赵玉林和其他同志到受灾民警家里帮助抢险,当看到一位80多岁的老奶奶还没有脱离险境时,他一口气把老人背上5楼。洪水退后,他又和同志们一起奋战了两昼夜清扫街道,当时用水还很困难,他就来回近百趟到数百米外的地方提水帮助群众清洗宿舍。由于他忘我地工作,受到市公安局的嘉奖。
1998年4月,赵玉林调到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工作,他一如既往地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同时对队伍的管理也十分严格,他刚正不阿,面对不符合原则的人和事都敢于直接批评。2000年5月,赵玉林调任水上派出所代理政治教导员后,工作更加认真负责,团结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带领全体民警搞好工作。工作中他大胆管理,严格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他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的同志们。在2000年7月7日特大城市交通事故的抢险中,赵玉林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带领同志们始终战斗在 第一线,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受到上级的表彰。 赵玉林在部队服役的7年里6次获嘉奖,参加公安工作后,曾被评为全区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1992年、1996年、1997年获市公安局嘉奖,1996年、1999年被评为市公安局先进工作者。
(撰稿:韦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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