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经济委员会
·法制委员会
·教科文卫委员会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农业委员会
·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
·代表联络人事工作委员
·办公室
·调查研究室
财政经济委员会职责范围
一、提出对柳州市国民经济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和柳州市年度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提出对柳州市年度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二、审议柳州市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做的部分变更调整方案。
三、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
四、对柳州市人民政府及其经济工作部门在财政经济工作中执行宪法、法律、地方法规和执行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情况,进行了解,提出报告。 五、对柳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经济方面的决定、命令、指示和规章,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如有同宪法、法律、地方性法律相抵触的,应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六、对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七、协助上级人大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
八、审议市人大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必要时向市人大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质询情况报告。 九、承办柳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其他事项。
法制委员会职责范围
一、对本市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情况,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法制方面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检查,并提出报告或建议;
二、对“一府两院”有关司法工作的报告进行初审,提出报告。根据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决定,对本市司法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查,提出报告;
三、承办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交办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四、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
五、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交付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质询案;
六、对“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和命令进行调查,提出报告和建议;
七、具体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日常事务;
八、听取本市社会治安、审判、检察、监督、法制及司法行政及民政等工作情况和重大案件的汇报,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报告和建议;
九、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本委联系的有关机关(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十、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有关人员述职进行评议调查,提出报告;
十一、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科文卫委员会职责范围
一、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有关质询案。
二、初审市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的有关内容以及有关的专题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根据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和工作布署,对有关重大事项进行视察调查,并写出视察调查报告。
四、对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审议评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检查,并提出报告和建议。 五、对市政府不适当的有关决定、命令和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报告和意见。
六、加强与有关代表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接待和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七、承办上级人大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八、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责范围
一、研究和审议拟定有关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议案及质询案。
二、对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视察,提出意见、建议。
三、承办上级人大征求有关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意见。
四、对上级人大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的执法检查,积极配合,如实汇报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五、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深入调查研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有关问题;认真开好委员会会议,密切与市政府有关对口部门的联系。
六、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主任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积极为“三会”服务,认真做好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
八、积极配合、协助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调研室开展有关工作。
九、承办人大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委员会职责范围
一、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农业方面的议案,并督促、检查有关农业方面的议案、建议、意见的办理和决定、决议的执行。
二、研究、审议人代会和常委会交付的有关农业方面的质询案,并向大会主席团或常委会提出报告。
三、协助常委会开展农业方面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
四、协助开展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农口部门干部的述职评议工作。
五、密切联系市人大代表,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加强与市政府农口部门的联系,了解有关工作情况。
七、加强与上级人大和兄弟省市人大对口部门以及县郊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交流经验。
八、认真处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调查处理有关农业方面的一些重大信访件。
九、为“三会”做好服务。承办人代会主席团、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承办上级人大交办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职责范围
一、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对同本委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二、监督对口联系部门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三、初审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的有关内容,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并提出意见建议。
五、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对有关民族华侨外事重大事项进行专题视察调查,并写出视察调查报告。
六、组织实施常委会任命的对口联系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述职评议。
七、加强与有关代表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接待和办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八、承办上级人大有关部门交付的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完成本级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委会、主任会交付的其它工作。
代表联络人事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
一、负责承办市人大代表编组、代表联络以及市人大代表和在本市的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的视察活动和代表小组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二、负责承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转办和督办工作。
三、负责制作、管理和发放《绿色通道》专用标签,汇总有关《绿色通道》信件情况。
四、办理由我市选举产生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的辞职、罢免和补选等有关事项。
五、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选举、任免、辞职、罢免等有关事项。
六、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考试的组织工作。
七、参与市辖区、县换届选举的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乡镇人大换届后主席团主席的培训工作。
八、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工作。
办公室职责范围
一、负责“三会”及其他重要会议会前会中会后的秘书、会务、后勤等服务工作,管理好好各种文书档案。
二、负责草拟、申报、落实经费预算和追加预算,保证预算的正确执行;负责财务、财产和内务管理,保证办公设施设备完好和工作环境整洁安全
三、负责车辆的管理、维护、调配,保证领导视察和公务用车。
四、负责人事管理,做好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工作,落实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福利待遇,抓好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五、负责接待人大系统来柳的客人。
六、负责依法接待和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七、负责协调各委办室有关工作事项。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调查研究室职责范围
一、承办研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以及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的课题,撰写人大方面的研讨文章。
二、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人大工作宣传。
三、负责起草和修改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报告、领导重要讲话及工作制度。
四、负责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总结推广人大工作的新经验。
五、摘编人大工作信息和参考资料,编辑《柳州人大》刊物。
六、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