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市人大的换届选举有哪些时间要求? 答: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本次换届选举工作需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的要求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以及我市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我市人大2006年换届选举工作大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6月-7月)。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报市委批复,经市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后,统一部署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第二阶段:代表候选人提名准备阶段(9月底完成)。县(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下达的代表名额及提出的代表构成和素质要求,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后,报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综合平衡。经上下结合,反复协商,提出代表人选摸底名单,为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打好基础。 第三阶段:提名、酝酿、选举代表阶段(10月15日前完成)。筹备、召开县(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依法提名、酝酿、选 举柳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四阶段:提名、酝酿、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阶段(10月底完成)。筹备、召开柳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依法提名、酝酿、选举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通过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问:换届选举必须严格遵守哪几个法定时间? 答:依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几个法定时间必需严格遵守: 在选举日的20天以前,公布经确认后的选民名单; 在选举目的15天以前,公布由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 在选举日5天以前,公布经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名单,或者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而进行预选,再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在代表选出后的2个月内必须召开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人会。设区的市和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在选举产生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后的两个月内,要任命本级政府组成人员。(本系列知识问答全文完) (市人大常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宣传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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