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小琪就换届选举工作回答记者提问—— 认真完成重大政治任务
编者按 根据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关于2006年全区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决定和市委关于换届工作部署的要求,当前全市正在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这是我市各族人民政治生活和地方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委机关报决定开辟《搞好人大换届选举》专栏,以帮助读者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和公民意识,自觉地行使国家主人翁的民主权利。今天首先刊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小琪的答记者问。
问:全市各族人民正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投入到今年的换届选举工作中,这次换届选举有什么特点? 答: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有三方面特点。 一是这次换届选举,是在全国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我国各项事业加快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特别是在“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步之年的大好形势下进行的。 二是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大力推进“柳州创造”的一年,这次换届选举对我市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和各项工作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要选那些政治坚定、勇于改革、大胆创新、政绩突出、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进入市、县、乡领导班子,以适应建设和谐柳州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三是县乡换届同步进行,要在同一个选举日进行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投票选举,工作任务艰巨。尤其是现在公民法制意识增强,民主诉求增多,利益多元复杂,给换届选举工作带来不少新问题。我们一定要遵循中央明确提出的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做到依法、便民、有序,切实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问: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分几个阶段进行? 答: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从7月开始,争取10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前期准备阶段;第二阶段是代表候选人提名准备阶段;第三阶段是提名、酝酿、选举代表阶段;第四阶段是提名、酝酿、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阶段。 问:作为一个选民,在换届选举中如何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 答:选民参加选举活动,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参与国家管理的一种基本形式,是选民享有的各项政治权利中最基本的一种权利。为了行使好这种权利,要深入学习,明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主动进行选民登记,积极参加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珍惜和行使好自己享有的民主权利,认真投上神圣而庄严的一票,选出人民满意的代表。 问:人民代表的素质有什么要求? 答:为了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真正成为有权威的国家权力机关,能够有效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就要注意推荐那些具有专业型、知识型、热衷于人大工作的人为人大代表候选人,使各级人大成为聚集各方面专业知识人才的智囊机构,以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需要,不断提高各级人大的地位和增强其作用。 问:担任人大代表有什么具体条件? 答:人大代表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和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必须具有强烈的为人民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必须具有一定的参政热情、议政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问:选民是否可以自荐当代表候选人? 答:我国的代表候选人采取的是推荐制,而不是申报登记制。选民成为代表候选人,必须有政党或者人民团体推荐或者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对于个人自行申报为代表候选人,而没有政党、团体或法定人数的选民推荐的,没有法律效力,不能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 问:提名代表候选人有何要求? 答:根据代表法,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因此,选出的人大代表,应当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具有履行代表职务的素质和能力。推荐代表候选人,要与法律对代表的要求结合起来。一是,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提名为代表候选人。二是,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选民。三是,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应当注意优化代表结构。四是,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具有履职的素质和能力。 问:选民如何了解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答:为了使选民对代表候选人有所了解,选举法设计了介绍代表候选人的三种渠道:第一是推荐者介绍候选人的情况;第二是选举委员会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第三是选举委员会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 问:在提名阶段,选民如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答:一是要认识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重要性,积极参加这项工作并依法推荐代表候选人;二是按照代表条件酝酿讨论,在比较中挑选好符合民意的候选人;三是在酝酿讨论时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考虑代表的群体素质,以利代表在行使权力中管好国家事务。 日报记者 王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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