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文明、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不断增强、残疾人素质普遍提高……这是一份令人振奋的成绩单,它是2003年至2007年广西残疾人事业骄人成绩的见证。五年来,广西残疾人事业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了重要贡献,我区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已成为广西社会文明、繁荣、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为残疾人撑起一片天
杨邦庆是昭平县走马乡庙枒村铁炉组农民,自小患小儿麻痹症,导致肢体残疾。他原来住的是一间破烂的木板房。当地党委、政府多方筹集资金,加上亲戚朋友资助,不但为他新建了一间40平方米的钢混结构楼房,还在新居旁为他挖建了一个鱼塘,养殖各种名优鱼类。喜迁新居之日,杨邦庆还举办了婚礼。“双喜临门”那天,杨邦庆请人写了一副门联:“住新居铭记好政府恩德,得温暖感谢共产党厚情”。
在我区,像杨邦庆这样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关怀的残疾人还有很多。全区各级残联组织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需求问题入手,着力改善和保障残疾人的民生问题,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这个中心,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的权利;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就业保护政策,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加强特教学校建设和扶残助学,保障残疾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工作,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五年来,我区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开展康复救助工作,使21.3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新建或改建、扩建特教学校11所,使全区特教学校达57所;542名残疾学生被录取到大专院校读书;资助9630人次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和962名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上大学。城镇2.8万名、农村15.6万名残疾人得到培训,城镇8万多名残疾人就业在岗,就业状况逐步好转,就业人数不断增加。1.4万多户无房、极度危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危房获得改造,受益残疾人及亲属5.6万多人。全区14.3万城镇残疾人、46.8万农村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各种供养救助补助范围,3.5万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夯实残疾人工作基础
五年来,自治区残联采取积极措施,建立健全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建设覆盖全区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网络,并参加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为我区残疾人工作夯实了基础。
在建立健全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方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要求。如今,全区1220个乡(镇、街道)已建立健全残联组织,配备专职理事长382名、兼职理事长732名、残疾人专职委员1075名。部分地级市建立了社区残协,选聘了残疾人专职委员;一些地级市建立了村残协。14个地级市全部建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12个地级市残联配备了残疾人领导。助残志愿者登记在册总人数达3.15万名,初步形成了一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队伍,组织体系日趋完善。
在建设覆盖全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网络方面,全区72个县级残联完成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总投资近4000万元的建设报批、立项、资金补助工作,59个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投入使用。自治区发改委批准立项的广西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残联机关办公综合楼和广西残疾人启智展能中心庇护工场和辅助器具中心也正在紧张建设中。
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区组织了25支调查队、700名调查员和医生,由2000多名当地干部群众组成陪调员直接参与入户现场调查,对25个抽中县(市、区)的200个调查小区8万人进行逐户逐人调查登记、筛查、检查、现场调查和数据处理工作。在第二次抽样调查的基础上,自治区残联建立了残疾人状况动态监测系统,以形成长期有效的监测体系。自治区残联还积极组织开展“广西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对策研究”等15个课题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
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
2003年2月21日晚,宾阳县的谢芳秋在车场旁玩耍时,发现一位聋哑人正扛着一捆甘蔗从对面站台跨过铁轨走来。此时,一列火车正疾速驶来。在千钧一发之际,当时年仅16岁的谢芳秋飞速冲过两条轨道,全力将聋哑人推开,自己却被火车碾断了右腿。谢芳秋的“能用我的一条腿救回哑巴叔叔一条命,我不后悔!”的舍己救人英勇壮举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2007年,她荣获“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这是在全区浓厚的“关爱、尊重、帮助残疾人”的大氛围中涌现出的一个真实而感人的故事。这种良好的氛围为我区残疾人事业营造了和谐的发展环境。如今,我区扶残助残活动日益广泛,参与人员不断增多,从各级领导干部到广大群众,从城市社区到边远乡村,从厂矿企业到部队学校,社会各界、各行各业伸出援助之手,奉献真诚关爱,热情为残疾人排忧解难;扶残助残内容更加丰富,从以生活帮扶为主解决基本生存需求,拓展成为包括科技帮扶、教育救助、文化助残、康复服务、法律援助等涉及残疾人生活各个方面的全方位服务,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便利;助残活动由节日走访、临时救助,逐步发展成为更加扎实、有效、经常、持久的群众性自觉行动。
各级残联组织不断加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力度,以健全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为载体,查处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大案要案3件,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1.5万人次,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维权岗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案件1028件,为残疾人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此外,本着“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规范管理,逐步淘汰”的原则,妥善解决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运营问题。
无障碍环境是广大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我区把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全区城市无障碍设施分布范围明显扩大、数量明显增加、规范化程度和建设质量明显提高、城市无障碍建设的总体水平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