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不因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城市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近日,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再给柳州市预拨补贴资金146万元,用来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补助,其中该市四城区分配70万元。该市4万多名登记在册的城市低保对象将享受到这一实惠。
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有关通知要求,此次补助自治区财政负担50%,市县负担50%;各地要根据比例负担的原则,切实落实应由本级财政负担的补助资金,不留缺口,并且要做到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