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曾永联)在开展抗寒救灾工作中,南宁市结合冬春灾民生活救济工作,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及时下拨资金采购冬春救助物资并做好发放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
1月14日至29日,马山、武鸣、上林、横县、西乡塘区、江南区、兴宁区、青秀区等县(区)部分乡镇受霜冻影响,造成了一些蔬菜、香蕉等农作物及牲畜、鱼类受灾。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民政部门及时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和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工作,救助工作不漏一人、不少一人,绝不能发生一例非正常死亡现象。同时,该市分别成立了市、县、区抗灾救灾和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督查组,对救灾工作进行督查。
该市的救灾工作也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全市由中央和自治区安排504万元冬春救助资金已于去年底下拨,市本级也安排了148万元冬春救助资金下拨到各县区,其中100万元冬春救助资金已于1月22日下拨,另有48万元社会捐赠资金尚在审批中。各县、区也积极行动起来,在中央、自治区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先从本级财政垫支860多万元采购冬令衣被和口粮,以保证冬春灾民和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资金需要。该市还于去年10月初向各县(区)下拨4000多件共20万元的过冬衣物;市财政部门又追加市本级救灾资金56.5万元,专项用于采购一批冬令救助衣物,下拨各县(区)帮助灾民和困难群众过冬御寒。同时,全市各县(区)已完成部分冬令救助物资政府集中采购招标工作,落实近6万件(床)390.9万元的冬令衣被,以及442.9万元148.3万公斤的冬令口粮。
到1月29日,全市共采购760.4万元的冬春救助物资并下发到困难群众手中。其中棉被1.38万床、棉衣1.54万件、衣服8.14万套,鞋4800双、大米1328.78吨,共救助9.54万人。目前,各县、区正加紧采购第二批冬春救助物资,争取在春节前下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