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讯 受强冷空气影响,截至1月23日,寒冷连阴雨天气已在我区持续11天,这是我区遭遇的近15年来同期最寒冷天气。23日下午,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和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代主席马飚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防灾抗灾减灾救灾的各项责任和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同时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派出督查组,对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再检查、再落实,确保困难群众过好冬,过好年。
2007年,我区接连发生旱灾、风雹、洪涝、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和地震等自然灾害,共造成1677.2万人(次)受灾,冬令春荒期间365.9万人需要口粮救济、164.9万人需衣被救济,1.38万因灾房屋全倒户需要恢复重建。目前,我区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地区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问题总体上得到比较好的解决。但是近期持续寒冷天气,给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安排造成新的影响,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冬令期间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安排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据气象部门报告,22日、29日前后北方冷空气仍将不断补充南下,受此影响,至1月底前,冷暖空气将持续在华南上空交绥,我区气温仍将明显偏低,寒冷连阴雨天气仍将持续。
郭声琨和马飚在批示中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全面落实防灾抗灾减灾救灾的各项责任和措施,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屯、不漏一人,确保受灾群众有避风寒的稳固住所,有饭吃,有防寒衣被,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
自治区政府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强降温天气情况下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按照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要求,切实把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好。
通知要求,各地立即派出督查组对困难群众生活安排进行检查落实。各市、县(市、区)政府组织力量,在前一阶段开展对冬令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地区的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情况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级已下拨的救灾救济物资是否已经分配到人到户到困难群众;检查困难群众是否有稳固的住房,是否有御寒的衣被,是否有干净的饮用水,是否有足够的食物,有病是否能得到及时的医治。对鳏寡孤独及身体残疾、病重人员特别要给予重点关注,派专人负责。同时,对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个群众也不能少、一户也不能漏,详细掌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状况,以及这次强降温天气给困难群众生活安排造成影响的情况,弄清哪些有自救能力不用政府帮助,哪些有困难但可以互助互济,哪些确实无自救能力必须由政府给予救济等。对灾区群众的生活困难情况,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掌握到县(市、区),地级市政府要掌握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市、区)政府要掌握到重灾村(居委会)、户。
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对有自救能力而暂时无钱买粮的要给予借粮,要允许其年初借,年中接新后还。为保证粮食返还,各地可采取由民政部门提名,地方政府担保,借粮发生的费用由地方政府和灾民共同承担的办法。对既无粮又无钱的特困户必须及时给予救济。供应和救济灾民的口粮要迅速落实到户,发放到灾民手中。 对无住房和因灾损毁房屋的困难群众,要安排临时住所,确保有稳固、能避风寒的住房居住。对缺衣少被的困难群众,各地要采取政府救济的办法解决缺少御寒衣被的问题,确保他们过冬不受冻。对患病的困难群众,要认真落实医疗救助的各项政策,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当前,正值春节临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开展慰问活动,走访看望困难群众。
通知强调,救灾救济工作严格执行地方政府负责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落实救灾救济工作分级管理、救灾救济资金分级负担的救灾体制,切实履行好困难群众救济责任,一定要保证困难群众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过好冬,过好年。哪一级、哪个地方的工作出问题,就要追究哪一级、哪个地方的责任。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工作分工,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各项工作,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做好抽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督促整改;对敷衍塞责、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导致困难群众生活无保障、无安排甚至发生冻死、饿死的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