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让城市低保对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经南宁市政府同意,今年1月份给全市城市低保对象每人增发100元一次性节日补贴,春节前务必发到低保对象手中。所需资金市区由市财政和城区财政按原确定的比例分担,各县由县财政从城市低保资金专户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