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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确保群众安全用药

2007-11-27 11:4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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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唐斯佳 实习生帅秀婷)11月26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南宁召开全区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场会。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组发现,一些企业将医疗产品直接放在地上,容易沾染细菌。检查组要求,药品原料采购要过“三道关”。

  11月26日上午,检查组来到位于南宁市高新区的一家药业有限公司,检查了该公司的药品原料库、药品阴凉库等仓库。

 “你们怎样选择供应商?怎样采购原材料?”面对检查人员的提问,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了公司生产部、技术部等部门对厂家进行质量安全体系认证后,确定供应商证照齐全,才会采购该厂家的产品。

 “原材料采购要过‘三道关’。”在这一点上,检查人员和公司工作人员达成了共识。第一,供应商合格。由质管、采购、生产技术部等部门进行质量安全体系认证,确定供应商为证照齐全、具有资质的单位。第二,初检合格。由仓库保管员、仓库主任检查外包装是否破损,产品品名、批号等与合同上是否一致。第三,公司质管部检验合格。质管部按照产品的质量标准如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进行检验。

  在位于民族大道的一家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检查人员在仓库中看到,产品分待验区、退货区、合格区、不合格区等区域分别放置。

  检查人员在查看该公司的医疗购进记录时,发现虽然注明了医疗设备的品名、规格、型号等,但没有细化到注明每一个患者使用的产品编号。检查人员要求该公司的购进记录应该更加细致,管理应该更加完善。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谭明杰说,近三个月以来,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组织开展了药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农村地区药品安全水平相对较低的实际,组织对农村地区药品经营秩序以及使用过期失效药品、游医药贩坑害群众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

  去年以来,有关部门对全区165家药品生产企业、11790家药品经营企业,16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449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受理投诉举报152件,立案4049起;行政处罚3831起,罚款金额2275.8万元,没收金额1050.28万元;取缔无证经营、挂靠经营74起,捣毁地下窝点19个。


来源:广西新闻网 责编:廖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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