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南宁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通知》,决定从今年起以“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为重点,在全市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力争今年内创建133个充分就业社区,占市区社区总数65%。
根据南宁市政府制定的目标任务,2008年全市要创建165个充分就业社区,占市区社区总数80%;2009年要创建195个充分就业社区,占市区社区总数9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4%以内,城镇消除零就业家庭。
所谓“充分就业社区”,是指城市社区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总体就业率要达到较高比例。
据介绍,南宁市将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如,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重点开发向社区居民生活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社区公共管理的就业岗位以及清洁、绿化、社区保安、公共设施养护、家政服务、公益性岗位,为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储备就业岗位;加强劳动保障平台的建设,不断完善各种制度和服务功能,对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登门调查,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劳动愿望的,根据他们的年龄、技能、文化、身体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详细台账,做到一户一表、一人一卡,对他们就业和失业情况要定期分析,明确责任人;建立和完善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制度,加快南宁市12333呼叫援助系统建设,力争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不出社区就能得到就业信息服务。
此外,还将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各项新的扶持政策。对符合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给予办理优惠证,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在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灵活性就业时给予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时,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等。通过政策的扶持鼓励和促进他们就业和再就业,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提供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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