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南宁市政府出台《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该市将完成七项安全生产重点工程,总投资4.89亿元,以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任务。这七项安全生产重点工程为:
安全生产执法装备建设工程。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职责机构的装备建设,保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必需的硬件。配置与完善市、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专用执法车辆和行政执法专用设施、工具;配置现场监督检查、取证、检测专用设备,高危行业安全监察、监测专用装备;市、县(区)两级装备应急救援车辆和相关装备;改善提升县(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办公条件;完善城市消防站,按标准配备消防装备,重点装备市级城市消防特勤队。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建设工程。依托该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建设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县(区)建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指挥中心信息网络系统联网;建立完善市矿山救援中队、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中队;建设一个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基地、每县建成一个安全生产综合性救援队伍和训练基地;建成危险化学品、矿山和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和信息指挥决策系统;完成应急物资数据库建设、应急专家库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规范编制工作,建成市级应急救援预案库系统。
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该市建成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建成符合数据实时更新、状况实时监测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重大危险源监控点覆盖整个行政辖区,实现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和实时监控;建成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
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工程。依托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企业研发基地建设市级安全生产课题研究中心和安全生产实用技术研发基地;培育建设具有事故灾害预防与事故技术鉴定能力的安全生产技术机构;依托社会团体中介机构设立安全科学研发与推广中心;培育建设具有职业危害监测技术能力的中介机构。
矿山安全生产灾害治理工程。全面实现矿山主要灾害治理,预防矿山瓦斯爆炸、火灾、井下透水、采空区垮塌、尾矿坝垮塌、边坡塌方等方面的重特大事故。实施煤矿“一通三防”、粉尘灾害防治、防治水害、机电设备、供电等系统改造工程;实施非煤矿区防透水、中小型矿山通风防尘等系统的改造工程;实施推广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技术工程。
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组织实施道路交通黑点与事故多发点段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事故隐患排查与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山区道路加装安全防护栏工程;实施养护公路维护加固工程;国省道干线公路防护栏保障工程;实施长途客车、城市公交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装载卫星定位系统工程。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监督整治系统,与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并实施;组织实施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石化企业、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仓库、公路危险路段和铁路平交道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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