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宁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工作的通知》,南宁市将在6月30日~7月1日举行2007年上半年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学能力考试。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据了解,非师范教育类往届毕业生在申报教师资格时,需获得补修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等师范教育教学理论课程的合格证书,以及在相应层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定考试内容的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
申请200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教学能力考试的人员,需通过说课、讲课等形式,体现自己是否具备组织课堂教学的实际能力。说课、讲课内容按申请教师资格的类别,由申请人在学校现行的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定其中一节课的内容。在考试时,申请人须提交说课、讲课教案一式三份。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5~22日(双休日除外),报名和考试地点为南宁市职业教育中心(华东路106号)。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者需交纳教学技能考试费300元∕人次。
根据自治区的要求和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特殊情况,驻邕高校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的受理时间和方式由有关高校统一组织,并于6月14日前与南宁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联系,预约办理相关事宜。个人考试的具体时间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报名后另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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