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自治区卫生厅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自治区卫生厅公布了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疗基本标准(试行)。《基本标准》的疾病涵盖了89种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将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卫生部门制定的基本诊疗方案在确保安全有效的基础上,优先选择了首选治疗方案或费用低廉的方案,尽量做到合理用药,降低医药费用。《基本标准》的疾病基本涵盖了农村常见的、多发的内科、儿科、外科、产科疾病,总共达89种之多。如肺炎、支气管哮喘、胸膜炎、白血病、腰椎间盘突出症、四肢闭合性骨折(手术)、股骨头坏死、胃癌手术、肺心病、病毒性心肌炎、心包炎、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甲状腺炎、低血糖等。
《基本标准》规范了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检查项目、辅助检查项目、用药基本方案、辅助用药,从源头上杜绝了乱检查,多检查,乱开药,高开药的不正行为,保障了参合农民的用药安全和有效防止新农合基金的安全。
此外,该《基本标准》方便了卫生行政部门、新农合办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基本标准》的制定从源头上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农民住院诊疗行为,有效的防范了新农合基金被不合理占用和低效使用,有利于农民获得安全的、低廉的、优良的基本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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