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柳州网6月15日电 目前,柳州市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都是经由该市的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办理,但从今年7月1日起,这两项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将转至柳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据南国今报报道,昨日,记者从劳动部门获悉,柳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将从2007年6月25日起停止办理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各项业务,目前各项业务移交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对于工伤保险业务,以往采取工伤职工自行选择医院治疗,然后再到社保经办机构支付费用,这种管理模式无法保证工伤职工得到充分的医疗服务保障,而且医院的资质不等,即无法保证工伤职工充分享受医疗待遇,社保经办机构对医院的医疗行为也难以很好的监督。对此,柳州市医保中心已经与柳州市人民医院、工人医院、中医院等9家定点医院签订了工伤医疗服务协议,2007年7月1日以后参保单位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应送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诊治,并同时书面报告协议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伤(职业病)职工在协议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治疗,可统一使用基本医疗保险IC卡计算;未参保的仍使用现金结算。对于生育保险,以往都是由柳州市社保所委托企业开户银行扣缴后转入“生育保险基金专户”,今后生育保险的相关业务都将经由医保中心统一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