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售经济适用房究竟卖给了谁?2005年6月18日,在全国最大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北京回龙观文化住宅区云趣园一角,记者见到这里停着跑车、奥迪A6等各式的中高档车,180多平方米以上的经济适用房并不少见。(新华社记者陈芳摄)
政府回购“经济适用房”:让政策回归本意
2006年11月20日出版的《中国房地产报》上刊登了该报记者张杰的一篇文章,《谁在购买中国的商品房?》。文中所引用的一组数据,引起了笔者强烈的关注。这一组数字为:
针对经济适用房这种半商品房属性的房屋,REICO工作室推出了一项调查,该调查是基于2005年北京、太原、西安三地的数据研究。调查人员称,高达48%的经济适用房被用于出租。普通商品房用于出租的比例,仅仅有20.55%。另有数据显示,北京市昌平区的回龙观、天通苑两大经济适用房社区内,房屋出租率竟已占到全区租赁交易总量的78.8%。
那么,政府原本出于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难而出台的经济适用房,或“为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难”而建设的经济适用房,究竟便宜了谁?如此之高的经济适用房出租率说明了什么?
48%的经济适用房出租率所告诉我们的是这样的现实:
1.富裕的有产者、拥有住房的多房户,买走了超过一半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成为中国富裕的有产者谋利的工具。而且,REICO工作室的入户调查数据,也支持这一推断。此种南辕北辙的结果,是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初衷吗?
2.中国现行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并不成功,应当紧急刹车,另起炉灶,改弦更张。近半数经济适用房用于出租,只会加剧社会的不公平。
2006年10月,针对“经济适用房五年后方可上市”的规定,建设部为了防止有人以经济适用房谋利,计划出台“租售并举、以租为主”,以及“政府回购”等政策调整,但有消息说,此项政策因遭到大多数接受调查的人的反对,而暂时搁浅。
可以肯定,如果调整的对象是经济适用房的占有户,他们当然会反对。作为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既得利益者,他们不赞成政策的调整是情理之中的事。经济适用房政策的调查,更应该听听那些买不到经济适用房的人的意见,听听广大市民的意见。不管是政府回购,还是“以租代售”,政策的获益人都应该是大多数,而非少数既得利益者。
一边是一房难求,一边是近半数的房屋被出租,本该惠及中低收入者的经济适用房政策,确实需要纠偏了。 (魏雅华)
媒体评论:经济适用房并不适合政府“把玩”
据说北京有的经济适用房相当豪华,某人五年前买的一套房近期出手竟赚20多万;还听说,开着高级轿车住经济适用房的大有人在,而眼巴巴等着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却几年等不来结果……这样一来,经济适用房还有“公共产品”属性吗?
经济观察:经济适用房 本应是另一条轨上跑的车
由此联想到医疗,人们普遍认同的理想模式实际上也具有“双轨制”色彩:一条轨系由政府主导,目的是保证所有百姓尤其低收入人群享受到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另一条轨系由市场主导,满足不同经济支付能力人群不同的医疗服务需求。可以肯定地认为,某些领域采取“双轨制”乃中国国情使然,它并没什么不好,关键是两种“车”要各行其“道”,在规则完善、透明公平的保障下,避免有人在两条轨之间左右逢源,牟取不法利益。
经济适用房:莫让百姓望而却步
诚然,在实际操作中,确实有一些广受诟病的地方就是对购买对象审核不严格,开宝马车者入住经济适用房的现象。但如此就断言取消该制度未免过于武断,有点因噎废食的意味,要在实际中警惕一些人,动不动为强势张目,帮补强势,漠视弱势,混淆视听。
谁该对经济适用房"变脸"负责?
也许《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确实存在可操作性差以及监管成本太高的问题,但若因此放弃监管,导致的后果甚至可能是政府部门与开发商合谋进行暗箱操作,经济适用房这本好经焉能不被念歪?!